3月27日起 句容信贷政策有变 首套房首付30%
| 招商动态 |2017-03-24
今天上午,人民银行召集句容所有银行开会,会上通知,要求3月27日起,凡是有办理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,首套房首付比例上调至三成,二套房首付比例上调至四成,同时利率上浮10%,三套房不贷款,以签约时间为准(首套房认贷,二套房认贷,三套房认房又认贷)。关于各银行利率优 惠问题,据了解目前人民银行并没有做出要求,但业内人士表示,后面很有可能会收回优 惠政策。
成都限购新政
《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》
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,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,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,并且二手房将纳入限购范围。
具体如下:
一、扩大住房限购范围,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:
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,应符合成办发〔2016〕37号、成办发〔2016〕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,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(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)。
二、强化区域职住平衡:
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、锦江区、青羊区、金牛区、武侯区、成华区、龙泉驿区、新都区、温江区、双流区、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,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,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。
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、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〔2016〕45号文件执行,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。
三、加强购房资格审核:
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。
房管、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,强化部门协作,加强购房资格审核,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。
四、支持合理住房需求
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,经所在区政府(管委会)认定后,其购房可不受户籍、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,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、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,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。
五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
加强市场监管,规范市场秩序,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、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、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。本通知自2017年3月24日起实施。